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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5 148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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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关于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的管辖权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二、交通事故管辖权如何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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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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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刮擦车走了算逃逸吗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轻微刮擦车走了算逃逸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 当事故本身只是一个小的刮擦,构不成交通肇事罪的时候,我们也通常不会称其为刑法上的逃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第(二)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的问题

郑道勇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具体情况

对于遵循一般手续处理的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进行惩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于遵循一般手续处理的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进行惩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中的明确要求,对于涉及应被处以二百元(不包含此数额)以上金额罚款以及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的违法行为者,必须严格执行一般程序。 另外,第四十六条还详细规定了,若需应用一般程序来做出相应处罚决定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的交通警员按照以下程序步骤妥善完成: 首先,对违法事实进行深入调查,针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违法行为问询,同时做好具体的记录;如果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并在所提交的文书上签字或盖章,那么交通警员需要在相关询问笔录中进行明确标注这一情况; 其次,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或者纪录方式,将拟发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原因及其法律依据告知给当事人,同时也要告知他们在法律框架内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再次,仔细复核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无论复核意见如何,都务必留在笔录中以备查阅;最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保证其中应当包含被罚者的基本信息、车辆牌照号码、车辆类别、违规行为以及证据、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的具体内容及方式、执行的期限、处罚机关的全称以及被罚者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详细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还要在处罚决定书whyformerly被罚者签署姓名以及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若被罚者拒绝签字,则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标明这一情况;而如果被罚者不在现场,也应当遵循《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送达。 另外,第四十七条还特别指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罚者的基本情况、车辆型号、牌照号码、车种、违法行为经过与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条款、履行办法、处罚机关的名称以及被罚者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重要信息。

判弃车逃逸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判弃车逃逸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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